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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许可证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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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青贮饲料的微生物添加剂有:产丙酸丙酸杆菌、布氏乳杆菌、副干酪乳杆菌,其中产丙酸丙酸杆菌、布氏乳杆菌还可用于牛饲料。
同时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且生产设备不得共用。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对生产线除尘系统的要求:
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用粉碎机、空气压缩机的,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液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线由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工序的成套设备组成;
(二)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
(三)有均质工序的,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50兆帕,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四)配液罐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五)有立的灌装间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检验化验室的要求
一)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能够满足产品主成分检验需要的检验仪器;
(二)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理化分析室或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企业应当为其生产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制定企业标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应当经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饲料检验机构验证。